深圳市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协会档案管理制度
2023-11-16 00:00 深圳市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协会
深圳市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协会档案管理制度
为加强协会文件资料、档案管理规范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订本制度。
第一条 协会年度总结计划、财务资料、审计报告、会议记录、合同等文件资料均属存档之列。
第二条 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协会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,对协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、整理、归档。
第三条 协会提供档案查询、复制、咨询等服务,满足协会会员及外部相关方的需求。
第四条 任何人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协会档案资料。
第五条 注意保密工作,加强文件资料档案管理。
第六条 此制度经八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,由理事会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