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协会监督评估制度

2023-11-16 00:00 深圳市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协会

深圳市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协会监督评估制度

一、总则

为加强深圳市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项目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,确保项目活动的高质量实施,特制定本监督评估制度旨在通过科学、公正、透明的监督评估机制,促进项目活动的顺利进行,提高项目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
二、监督评估原则

·独立性:监督评估工作应保持独立,不受项目执行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不当影响。

·客观性:评估应基于事实和数据,避免主观偏见,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。

·全面性:评估应覆盖项目活动的全过程和所有关键方面,包括项目策划、执行、成果等。

·公开透明:评估过程、结果及改进措施应公开透明,接受协会成员及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
三、监督评估机构与职责

·设立监督评估小组:协会将视项目情况及需要设立监督评估小组,负责具体执行项目活动的监督评估工作。小组成员应包括协会内部专业人员及外部独立专家,以确保评估的专业性和公正性。

·职责明确:监督评估小组视项目需要及具体情况负责实施现场考察、收集分析数据、撰写评估报告、提出改进建议等工作。同时,小组还需与项目执行方保持密切沟通,及时反馈评估结果和建议。

四、监督评估内容与流程

1.视项目或活动的情况监督评估应包含以下部分或全部内容:

·项目策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;

·项目执行的进度、质量与成本控制;

·项目活动的合规性与风险管理;

·项目团队的协作与执行力等。

2.根据项目特点或需要实施以下部分或全部流程:

·制定评估计划:根据项目特点制定个性化的监督评估计划,明确评估目标、方法、时间表和责任人。

·实施现场考察:通过现场考察、资料审查、访谈调研等方式收集评估所需信息和数据。

·分析评估数据: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,形成初步评估意见。

·撰写评估报告:根据评估意见撰写详细的评估报告,包括项目概况、评估方法、评估结果、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内容。

·反馈与整改:将评估报告提交给项目执行方协会决策机构审阅,并根据反馈意见指导项目执行方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。

五、结果应用与持续改进

·结果应用: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资金拨付、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。同时,协会还将根据评估结果总结经验教训,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和方法。

·持续改进:协会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,将根据评估反馈进行自我完善和提升。同时,协会还将定期对监督评估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,以适应项目活动发展的需要。

六、附则

制度经协会第八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,自通过之日起实施。由深圳市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。